第4章
大數(shù)據(jù)時代,想查一個賬號很容易。</p>
不到一天,我就掌握了【偷腥的貓】全部資料。</p>
高二輟學,后去深圳打工。</p>
18 歲來到滬市,輾轉在各種便利店、咖啡店做服務員。</p>
也就是這時,沈修遇見了她。</p>
而后三年里,她一直是沈修公司的前臺。</p>
整整三年,我竟然毫無察覺。</p>
原來太愛一個人,真的會眼盲心瞎。</p>
多可笑!</p>
我將整理好的資料打包發(fā)給了滬市的金牌律師江風。</p>
他的電話來得很快:</p>
「冷秋,這是什么意思?」</p>
我看向窗外,蟬鳴聒噪:</p>
「幫我離婚,我要沈修凈、身、出、戶�!�</p>
江風是我們婚禮的伴郎之一。</p>
也是沈修的大學室友。</p>
為什么會找他?</p>
除了專業(yè)外,還因為他曾經追過我。</p>
大一那年,我在高校辯論賽上認識了江風。</p>
那時我并不知道,江風是沈修的室友。</p>
我的學校在滬東,沈修的學校在滬西。</p>
我們只有周末約會。</p>
平時都是各忙各的。</p>
因為經常比賽,我和江風的接觸多了起來。</p>
但也僅限于加好友的地步,從未聊過天。</p>
元旦那天的比賽后,他突然向我告了白。</p>
我果斷拒絕,并告訴他我有男朋友。</p>
他不信。</p>
直到我拿出和沈修的合照,他才相信。</p>
此后,我們一直保持距離。</p>
婚禮前,沈修提出讓江風做伴郎,我沒理由拒絕。</p>
婚禮彩排時,江風對我說:</p>
「冷秋,祝你幸福,如果以后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,我會義無反顧�!�</p>
那時我只當是他的場面話。</p>
現(xiàn)在,我確實需要用到他這個金牌律師了。</p>
話筒里傳來一句簡短的「好」。</p>
突然,玄關處傳來聲響。</p>
「老婆,和誰打電話呢?」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