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顧淵條理清晰地說道:“首先,是關于作案時間。根據(jù)監(jiān)控和我當事人的陳述,她是昨夜接近十二點時第一個離開304教室,并直接返回了宿舍樓。宿舍樓的監(jiān)控可以作證她之后未曾外出。而七名死者的死亡時間推斷是在凌晨一點到三點之間。”</p>
他停頓了一下,目光掃過在場的每一位警察。</p>
“這意味著,如果我的當事人是兇手,她必須在離開教室后,在宿舍鎖門前的十幾分鐘,避開所有監(jiān)控,重新返回那棟據(jù)說‘只有他們八人進入過’的老教學樓,然后——以七種截然不同、都需要一定準備時間和實施條件的殘忍方式,連續(xù)殺害七個人。這還不包括需要制服可能反抗的受害者以及處理現(xiàn)場的時間。這從物理和時間上看,可能性有多大?”</p>
陳隊長皺眉:“我們推測她可能有同伙,或者使用了某種我們尚未發(fā)現(xiàn)的快速生效的藥劑或手段控制受害者,延緩了死亡時間……”</p>
“好,就算有同伙或特殊手段,”顧淵立刻接上,“那么第二個疑點:動機和模式。如果我的當事人是精心策劃的兇手,目的是‘處決’這些有罪的人,為什么她要在游戲中誘導他們說出秘密,使自己成為最明顯的知情者和嫌疑人?這無異于自我暴露�!�</p>
“更矛盾的是,她還在自己的座位上留下了那張極度挑釁、直接指向自己的‘血紙條’?一個能策劃如此復雜連環(huán)兇案的人,會犯下如此低級的、生怕警察找不到自己的錯誤嗎?”</p>
“這更像是在刻意將警方的注意力牢牢鎖定在她身上�!�</p>
他拿起那張血紙條的照片:“‘唯有說謊的你,得到了赦免’。這句話,讀起來不像兇手的自夸,更像是對我當事人的一種……標記,或者說,是真正的兇手留給她的‘訊息’�!�</p>
“第三,”顧淵的聲音愈發(fā)冷靜,“關于證據(jù)。飲料、精油擴散器、手機記錄。這些物品都出現(xiàn)在死亡現(xiàn)場,也就是304教室。如果我的當事人是兇手,她在完成了所有殺戮后,為何要將帶有自己指紋的致幻劑擴散器留在現(xiàn)場?為何不處理掉張浩手機里可能指向自己的信息?反而要留下這些顯而易見的‘證據(jù)’?這符合一個能完成‘完美犯罪’的兇手的心理畫像嗎?”</p>
顧淵身體前傾,目光銳利:</p>
“陳隊長,綜合這三點——幾乎不可能的作案時間、自我矛盾的犯罪模式、以及故意留下的指向性證據(jù)——我認為更合理的推測是:存在一個真正的‘第九人’。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