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款熱文 第457章
動交出財物。
由于信息不對稱,受害者很難察覺到騙局的存在。
4.利用官職或權(quán)威實施詐騙61案例:《騙經(jīng)》中的“雀門·假扮官員騙”三個騙子用騙來的銀子合伙開店娶妻雇仆,客店外觀華麗,吸引了過往旅客住宿。
騙子甲假扮成讀書人,聲稱有辦法助人考中舉,吸引三位秀才上當。
騙子乙扮成店主人,建議代管銀箱并藏于內(nèi)房。
次日,秀才們發(fā)現(xiàn)銀兩和店主人均己不見蹤影。
61分析:騙子通過偽裝成有權(quán)威或有資源的人,利用人們對權(quán)力和成功的渴望,實施詐騙。
這種騙局利用了信息不對稱,受害者難以核實騙子的真實身份和能力。
5.利用司法腐敗實施詐騙61案例:唐朝王可久案唐朝時期,富商王可久外出經(jīng)商,因龐勛作亂,財貨損失殆盡。
其妻向楊乾夫占卜問卦,楊乾夫利用算卦的機會,覬覦王家財產(chǎn),誘騙王妻改嫁,并占據(jù)王家財產(chǎn)。
王可久回家后,楊乾夫向官府行賄,導致王可久被誣有罪。
首到崔碣到任后,才查明真相,將楊乾夫及受賄官吏處死。
61分析:這種騙局利用了司法系統(tǒng)的腐敗和信息不對稱,騙子通過賄賂官員,操縱司法結(jié)果,從而達到詐騙的目的。
受害者由于缺乏法律保護和信息渠道,往往難以維護自己的權(quán)益。
這些案例展示了古代騙子如何利用信息不對稱實施詐騙,同時也提醒我們在面對類似情況時,要保持警惕,避免成為受害者。